澳门尼威斯人接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暂行)
按照《澳门尼威斯人关于接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荐免试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考查。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接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接收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领导。
组长:经理
副组长:主管副经理
成员:学院相关领导、系主任
2、成立学院复试小组,成员组成由本学科相关研究方向的3-5名副教授及以上教师担任,负责确定考生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环节须现场独立评分,安排专人负责书面记录,复试后填报相关表格。
3、成立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组 长:副书记
成 员:研究生科研办主任及各复试小组秘书
4、复试笔试命题由研究生科研办公室统一安排,集中命题和评卷。
三、复试基本要求
1、符合澳门尼威斯人接收推免生条件。
2、严格按照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4、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超出推免招生计划按120%的比例进行复试;复试考生不足推免招生计划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复试。
5、公平公正对待校内和校外考生,统一标准,一视同仁。
6、跨门类考生须加试本学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及内容由导师自行安排,不计入总成绩。植物学专业与其他农业学科专业之间不需加试。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主要方式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科研办具体协调。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1.5小时,总分100分,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考试内容:学术学位:《植物生理生化》,专业学位:《农学概论》。
(2)面试
分素质测试(100分,分为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部分)和外语听说测试(50分),总计150分。
具体如下:
①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导师不是复试小组成员,可旁听所报考考生的面试环节;
③每个复试小组秘书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安排现场录像,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科研办存档;
④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原则上要求关闭手机,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
⑤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面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测试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测试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④人文素养;
⑤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测试
在面试环节由复试小组成员用英语与考生进行问答交流以考核。
(4)专业学位考生在复试方法和内容上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注重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五、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面试成绩<9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
2、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应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5、跨学科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考生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同意待录取”确认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六、相关要求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是一项敏感性的工作,各学科要高度重视求,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工作透明。学院将在校园网上第一时间公布复试办法、复试成绩、录取结果等。
2、公司选派副教授以上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成绩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复试结束后导师要在复试记录上签字。
3、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要按要求做好保密。复试试题、答案、试卷一律存档。
4、推免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的专业要与申请表上的专业一致,不一致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推免生自负。
5、在综合面试时应严格考核推免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推免生一经确定被录取,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出国或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放弃学业。
6、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两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后处理。
考生投诉电话:
研究生科研办0431-87835726
纪检0431-87836258
附:接收推免生复试时间安排
例:
日程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10月8日—10日 |
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
|
方式:以网上发布为主,以电话、短信通知为辅。 |
10月13日上午 (8:10—11:00) |
推免生报到、领取复试材料 |
公司519室 |
携带身份证、员工证到学院报到,领取复试材料。 |
10月14日上午 (8:30—10:00) |
专业课笔试 |
公司2楼报告厅 |
考试时间共计1.5小时 |
10月14日上午 (830—11:30) |
综合面试 |
根据分组 地点不同 |
面试内容:1、英语口语5分钟,2、综合面试15分钟。 |
10月15日上午(7:30—9:30) |
体检 |
西校区门诊部 |
早7:30—8:00空腹到门诊部抽血 |
(每年依实际情况不同,时间、地点等略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