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现将学院2020学年度2020级、2021级、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科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做好评定工作,并按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一、 评定对象:
1、档案已调入我司的全日制在校2020级、2021级、2022级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已办理绿色通道的除外),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期考核不合格的,保留学籍的,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不具备学业奖参评资格。
2.按照《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5〕4号)的文件精神,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可参加2020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评定比例及金额
1、2020级博士研究生:评定比例100%,10000元每生每年。
2、2020级硕士研究生:评定比例40%, 8000元每生每年。
3、2021级博士研究生:评定比例100%,10000元每生每年。
4、2021级硕士研究生:评定比例40%, 8000元每生每年。
5、2022级博士研究生:评定比例100%,10000元每生每年。
6、2022级硕士研究生:评定比例40%, 8000元每生每年。
三、评选流程和要求: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比例将指标下发给各学科;
学科 |
2020级 |
2021级 |
2022级 |
作物学 |
2 |
3 |
6 |
植物学 |
0 |
1 |
1 |
植物保护 |
3 |
6 |
7 |
园艺 |
1 |
1 |
3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2 |
3 |
4 |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联系系主任,向所属一级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申报;
3、各学科根据分配的名额,依据《澳门尼威斯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基本要求进行审核评定,各学科最终提出获奖人员名单,填写《2022年学科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已发给各系主任)并签字,于10月24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交403邓松老师;
4、学院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届时获奖同学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并在公示期结束一日内向研办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表中资格审查意见以前请全部填好)。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澳门尼威斯人